关于推荐蚌埠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人选的公告
关于推荐蚌埠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专家库成员人选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及我市相关文件规定,市委政法委拟选聘蚌埠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专家主要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等熟悉社会管理、法律、金融、农林、自然资源、水利、交通能源、工程建筑、环保、医疗、安全生产等相关业务的人员中选聘。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建筑学等学科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该专业领域内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有较强的理论分析和研究能力,在本行业范围内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评估咨询能力;或在党政机关长期从事相关工作,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或长期从事社会稳定工作,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
(三)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规和政策,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程序、规范和要求。
(四)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推荐程序
(一)入库申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等单位的人选由所在单位向市委政法委推荐或个人自荐,严格把好政治关、素质关。被推荐或自荐的人员应提供推荐理由、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等资料,并填写《蚌埠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
(二)资格审核。市委政法委对专家库成员人选的入库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遴选出拟入库专家人选。
(三)公示。市委政法委将拟入库专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蚌埠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库按照《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入库成员享有上述管理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规定的义务。
(四)颁发聘书。专家库成员实行聘任制。市委政法委根据公示情况,向入库专家颁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聘书》,聘期3年,到期后自动解聘。
四、推荐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有关推荐资料和《蚌埠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推荐表》报送至市委政法委(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5720室),同时将电子版(PDF版扫描件)发送到邮箱(bbswwzh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专家推荐”。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552-3118557
附件:蚌埠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中共蚌埠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