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12)
1.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2.党的根本性建设:
政治建设。
3.政务处分的种类: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4.“四个伟大”:
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
5.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六个坚持”: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宽严相济、坚持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门整顿、坚持标本兼治。
6.“三个以案”:
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7.“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的对象:
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
8.问:只有( )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共识。
答:全面依法治国。
(来源: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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