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增蚌埠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7-13 17:24 信息来源:蚌埠市委政法委 浏览量: 【字体:  

为提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蚌埠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经营或研究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规政策,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评估内容等,具备运用科学方法对重大决策事项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因素进行调查、识别、分析相关能力。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四)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提供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含3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员;至少有1名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建筑学等方面专业人员,从业人员不得在不同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兼职。

(五)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执法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处分。

三、申报材料

自愿申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的,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 蚌埠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申请表(见附件);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

4. 机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以及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视频资料;

5. 相关资质、资格证书,税务、社保缴纳凭证等资料复印件;

6.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信用状况证明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 从业人员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工作学习经历等证件复印件;

8. 承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成功案例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备案程序

1.机构申报。第三方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向蚌埠市委政法委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审核。蚌埠市委政法委牵头相关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对第三方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验。

3.培训考试。申报材料审核合格的第三方机构应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由安徽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以下简称省稳评促进会)组织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以省稳评促进会安排为准)或培训考试,并有3人(含)以上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4.公示备案。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并有3人(含)以上取得省稳评促进会培训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机构,由蚌埠市委政法委在蚌埠长安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第三方机构予以备案并纳入蚌埠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信息库,供有关社评估主体选择使用。

五、有关要求

本次申报材料(纸质版和PDF格式电子版)于2023721日前报送至蚌埠市委政法委,纸质材料可采取现场或邮寄报送,电子版材料可通过邮箱报送。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联系人:崔先生,联系电话:0552-3118557

电子邮箱:bbswwzhk@163.com

邮寄地址: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3115号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5720

 

附件:蚌埠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

 

 

中共蚌埠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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