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蚌埠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17:27 信息来源:蚌埠市委政法委 浏览量: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举措》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自愿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蚌埠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社会经济咨询机构、环境咨询评估机构、工程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科研院所和有关社会组织等具有相应评估能力的组织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的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

2、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规政策,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评估内容等,具备运用科学方法对重大决策事项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因素进行调查、识别、分析相关能力。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至少有3名及以上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业务的从业人员、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员不得在不同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兼职。

4、具备健全的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

5、社会评价和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执法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处分。

6、应具备的其他能力和条件。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

自愿申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的,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蚌埠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申请表(见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从业人员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工作学习经历等证件复印件;

4、承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成功案例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审核

蚌埠市委政法委将牵头相关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对自愿申报的第三方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登记资料以及从业人员数量、学历、机构管理文件等进行现场审核,择机对办公场所进行现场考察。经审核合格的,录入蚌埠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信息库,通过蚌埠长安网官方网站、蚌埠政法微博号、蚌埠长安公众号对外予以公布,供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选择使用。

市委政法委每季度对新申请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集中办理,每半年向省委政法委择优推荐新增第三方机构。

   (三)有关要求

本次报送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228日。之后符合条件的机构仍可申报,按照规范程序陆续纳入信息库。纸质材料可以现场报送、邮寄报送、传真报送,也可以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联系人:蚌埠市委政法委维稳综合科马先生

联系电话:0552-3118557,传真:0552-3118557

电子邮箱:bbswzfw@163.com

邮寄地址:蚌埠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5720室。

附件:蚌埠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申请表.docx

 

 

                         中共蚌埠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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