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中心组学习会场设在职务犯罪庭审“现场”
为深入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5月21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度第5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设在庭审现场。全体中心组成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30余人,在该院二楼集控中心,参加了被告人皖南医学院原督导员张某某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庭审宣判。
疫情特殊时期,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云法庭接受公开庭审宣判。庭审时间不长,被告人因贪污受贿159.2378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表示服判。
“通过参加旁听庭审,开展中心组学习,效果非常明显,更加感受到如果不坚守底线,不扎牢拒腐防变的防护网,很容易陷进职务犯罪的泥潭。这次旁听庭审活动,是一堂实实在在的警示教育课。”旁听结束后,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刘峰深有感慨地说。
大家纷纷表示,作为法院干警更应引以为戒,切实从案件中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勤勉敬业,慎独慎微,远离违法犯罪“高压线”,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为党和人民负责。(郭宗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