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三有”推深做实警示教育

发布日期:2020-09-10 16:47 信息来源:蚌埠市委政法委 浏览量: 【字体:  

   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以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市委、市委政法委部署安排,结合省高院对该项教育工作要求,细化教育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整改,扎实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取得较好成效

   学习教育“有亮点”。一是编印警示教育材料。汇编了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18例违法违纪反面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干警。二是开设专刊专栏。打造特色宣传视角,定期发布学习专刊,编发4期警示教育动态情况;门户网站开辟警示教育专栏,扩大学习宣传广度和深度。三是开展“院训我解读”大讨论活动。围绕“尚法、厚德、清廉、创新”八字院训,党员干警结合警示教育学习体会,着眼新时代司法发展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进行重新解读、自我定位。四是拓宽教育学习阵地,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场“搬”至在职务犯罪庭审“现场”,观看皖南医学院原督导员张光平贪污受贿案宣判庭审直播,近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学习。

推进融入“有招数”。一是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警示教育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班制推进警示教育工作,结合市委、市委政法委及省高院的不同条线对警示教育的部署要求,精心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画出“作战表”,定出“路线图”。二是立足实际跟踪问效。实行“1名班子成员+1名副县级干部+1名联络人”包保督导方案,定期暨不定期对基层法院进行检查督导,除了对警示教育进行包保督导外,同时对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检查,突出了警示教育与法院执法办案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三是妥善处理工学关系。定期召开碰头会、推进会,深度融合最高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和审判执行工作,用办案质量检验警示教育效果,以教育成果指导工作实践。依托“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新路径,在省内率先施行刑民行“三合一”审判,效果凸显。今年1-4月,立案二庭受案1224件,审结818件,审结案件数占全院的58.6%,结案率66.83%,高于全院平均值6.37个百分点。

落实整改 “有实效”。一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是水平、正视问题是态度、解决问题是能力为出发点,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深挖查摆问题,党组班子、班子成员、党员干警分别制定填报问题“四清单”。针对查摆问题进行立行立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定出整改计划。根据“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分析近年来干警违反纪律过问案件、法官责任不清等情况,党组研究制定《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禁止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规定(试行)》《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重新修改制定《党组会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党组会会议事项落实督办制度,对于党组会议决定事项一个月没有落实的要向党组说明情况,通过建章立制,织牢织密“防控网”,进一步强化规范各类行为。二是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院领导工作实行“周公示”,接受干警监督,各业务庭围绕部门目标任务,公示每周执法办案动态。三是实施全体员额法官办案大赛大排名。立足凸显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建立“以执法办案论英雄”鲜明导向,依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权重系数标准》,参照相关规定,统计全体员额法官办案工作量,进行包括院长在内的大排名比赛,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郭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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