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出台《全市政法机关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暨服务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1-04-13 11:23 信息来源:蚌埠市委政法委 浏览量: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为我市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实现“五个更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严格落实省委、市委“1+9+N”工作方案,健全完善涉稳情报信息会商和维稳指挥调度“3+X”工作机制,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着力解决防范处理邪教突出问题。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公共安全管理,加强对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非法集资等涉民生领域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蚌埠版,加强诉源治理,深化“一组一会”制度,建立党建引领的“五治融合”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坚持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执法司法为民,积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执法司法工作,着力提升依法防控、依法办案能力。大力推行互联网立案、缴费、调解、庭审等工作。发挥基层政法综治力量作用,组织群众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完善社区防控体系。依托雪亮工程、公安大数据智能应用,支持和服务流调工作。加强政法系统自身疫情防控。严把收押入口关、隔离关和羁押安全关,确保监管场所不发生疫情。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惩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破坏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售假冒防疫物资等各类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积极服务大局,正确处理办案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坚决克服就案办案的机械执法现象,找准政法工作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主线,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依法办理就业、就医等涉民生领域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

四、积极改革创新,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做好跨区域执法司法活动,推动长三角区域执法司法一体化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省市政法系统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意见及举措的贯彻落实。经常性、多渠道征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开展送法进企业、免费“法治体检”等活动,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健全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机制,着力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硅基、生物基等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执法司法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以中国移动微法院为基础,全面推行一网通办诉讼服务。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等”内取得新进展,“等”外实现新突破。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做好窗口办、做精自助办、做实网上办。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立知识产权调解仲裁中心。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安徽自贸区(蚌埠片区)调解工作站。

五、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配齐配强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积极支持乡村振兴。紧盯“村霸”等突出问题,依法打击妨碍乡村振兴的违法犯罪行为。审慎处理涉“三农”案事件,依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对农村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防止简单以村民自治为由剥夺村民的基本财产权利。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深做实河湖长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探索完善河湖长林长+院长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犯罪。

六、规范发展秩序,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加大对侵害企业权益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惩治力度。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刑事犯罪,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损害商业信誉、侵犯商业秘密、合同诈骗、强迫交易、黑恶势力等犯罪。依法打击破坏自贸试验区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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