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法学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学研究课题(一般课题)结项成果的通知
各课题组:
根据《蚌埠市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会近期拟对2020年度法学研究招标课题(一般课题)成果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课题组于2020年10月15日前书面向我会报送2020年度法学研究招标课题结项成果。具体包括:1、《蚌埠市法学会2020年度课题鉴定结项审批表》一份;2、提交的研究成果或调查报告,按论文格式打印一式3份;3、将研究成果提炼为3000字左右的《课题成果要报》,打印一式3份;4、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附报刊复印件。
二、结项成果经评审鉴定后,对合格以上等级的研究成果,拨付全部课题研究经费;对鉴定为优秀的研究成果,适当给予奖励。未通过验收的研究成果,课题组应根据鉴定意见进行修改,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送我会;若仍未通过验收,我会不予支付研究经费,课题主持人在2年内不得再申报我会课题研究项目。
三、请将《课题鉴定结项审批表》、课题研究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课题成果要报》电子版采用word格式发送到市法学会电子信箱:bbsfxh@126.com。
《课题鉴定结项审批表》、《课题成果要报》电子版可从“中共蚌埠市委政法委员会”网站(网址:swzfw.bb.ah.cn/)公告栏下载。
需书面报送的材料,邮寄地址为:蚌埠市东海大道3115号蚌埠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邮编:233040;或直接送市法学会,电话:3120920。
附件:1、课题鉴定结项审批表附件1:课题鉴定结项审批表.docx
2、课题成果要报格式样张附件2:课题成果要报格式样张.docx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