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安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平安安徽建设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市平安安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一)先进集体
蚌埠市综治中心
蚌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固镇县仲兴镇
(二)先进个人
王铁民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素芹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王 丽 蚌埠市司法局行政应诉科副科长
陈海兵 蚌埠经济开发区综治中心主任
邱祖利 五河县委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
张一大 龙子湖区曹山街道政法委员
彭昕元 蚌山区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共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0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须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联系单位: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
联系电话:0552-3125708 邮 箱:ahbbzzb@163.com
通讯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115号 邮政编码:233000
中共蚌埠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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