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年11月8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2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政法委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政法委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推动整改落实,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认领牵头整改问题,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系统研究部署,压实整改责任。委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条研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以及完成时限,通过委务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方式,定期调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到位、达标清零。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工作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全市政法系统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一体谋划、统筹推进。对涉及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分析深层次原因、研究针对性举措,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集中精力打好“攻坚战”。集中整改期间,共制(修)订9个制度文件,形成一批管长远的治本之策。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1)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学习质量。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二是注重学用结合。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增强学习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加大研讨力度。修订完善《市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交流研讨次数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总次数的一半以上,2025年上半年开展不同层次学习交流研讨22次。
(2)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一是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丰富警示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赴市中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反面典型进行自我省察。二是机关各党支部采取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反面典型案例开展剖析研讨,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三是紧盯“五一”、端午假期等重要节点,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廉洁防线。
(3)提升全员政治轮训质效。一是将全市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班、全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培训班纳入《2025年度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办班计划》。二是压紧压实轮训责任,将政治轮训情况纳入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内容。三是科学设置教学课程,针对工作短板弱项和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基层治理现代化、数字赋能基层治理等前沿性课程。
(4)扎实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5)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个性化任务清单。二是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抓好督促落实。三是持续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氛围。
(6)层层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纳入各政法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督促市直政法单位扎实组织警示教育,增强政法干警自警自律意识。
(7)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落实。一是修订完善《市委政法委机关谈心谈话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二是提高谈心谈话质量,制定谈心谈话工作提示单,明确谈话重点内容和要求。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同志特别是年轻同志每年开展2次以上谈心谈话,进行深层次思想交流。三是开展专题谈话。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主要负责同志与年轻干部深入座谈交流。
(8)增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坚持关口前移,加大监督力度,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身能力建设。
(9)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断提升节约意识。严格落实委务会对大额资金使用议事规则。进一步精简会议和发文,从严控制会议材料印刷、办公电脑打印机耗材申领。
(10)规范设置财务岗位。完成财务系统内主管会计岗位变更,规范人员岗位设置。
(11)严格报销审核把关。认真落实报销审核机制,严格办公经费管理,重大项目开支均开展询价或招标。
(12)规范会计科目使用。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关内容,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对会计科目使用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经费审批制度。
(13)规范固定资产处置。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
(14)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提升领导班子对机关党建工作指导的政治自觉。二是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委领导班子加大对机关三个支部的指导力度,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各项组织生活,并进行督促指导。三是强化组织建设。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对机关支部空缺委员进行补选,补齐配强机关党委和机关党支部班子。
(15)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不断提高“抓党建促业务”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丰富党建工作内容。修订完善《市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不断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和形式,机关支部结合科室业务工作,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等,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加强机关党建品牌建设,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第四片区机关党建先锋1号及机关党建共享阵地展示推荐活动”,对“五心1+1支部”党建品牌进行项目展示。四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安徽政法”微信公众号对我委1名党员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16)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党支部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建立组织生活会提醒机制,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等提出具体要求。
(17)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一是对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二是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文件学习,增强业务能力。三是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建立完善干部补充交流机制。
(18)加强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不断提升干部选任工作能力。规范干部选拔工作程序。
(19)严格执行干部试用期制度。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等,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要求。
(20)规范干部选任文书档案。落实全程纪实制度,制定全程纪实表。及时对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材料进行完善。
(21)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规定业务知识学习,对干部档案及时进行整理归档,提升档案管理质量。
(22)规范干部考察。严格落实干部考察工作要求,加强对干部考察材料审核把关,规范考察文书材料撰写,确保考察工作规范严谨。
(23)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思想认识,完善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对新采购或调拨的固定资产及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重复发生。加强制度建设,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依靠制度促规范、管长远。
(三)持续推动政法工作全面提升。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政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发挥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工作职能,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政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为蚌埠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115号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7楼,联系电话:0552-3120759,邮箱:zzb312075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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