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市法学会2023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6 09:43 信息来源:蚌埠市法学会 浏览量: 【字体:  

各县区法学会、各研究会、各会员单位:

在广泛征集课题选题建议基础上,经研究并报市法学会领导同意,确定《2023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即日起在全市发布、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法治建设、政法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实务和对策研究,努力为法治蚌埠、平安蚌埠建设提供理论和对策支持。

二、课题分类、结项时间

(一)课题分类:

分为一般课题、小微课题。

一般课题、小微课题限于课题申报指南范围,题目可以自定。课题申报指南之外自选题目的,应当充分考虑选题的实践及理论价值。

市法学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从中确定一般课题8-10项,小微课题5项左右。

(二)课题结项时间:

一般课题结项时间为2023920日前,小微课题结项时间为2023720日前,逾期不申请结项的视为放弃。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人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须具有与课题要求相应的研究能力。

2、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3、申报一般课题的应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申报小微课题的可以组成课题组,也可以由个人独立申报。

4、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部级课题及省、市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同一研究内容的,不得申报。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3323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应立足本市、本地实际,注重实务和对策研究,探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忌空泛不实、大而化之。

2、申报课题应注重成果转化和实践应用,明确成果转化应用的途径和方式,如学术刊物发表、有关部门采用等具体方式。

3、申报人须填写并提交《蚌埠市法学会2023年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表格一份(邮件主题注明申报2023年课题/县区、单位)。课题申报表中凡属课题申报人填写的项目请勿遗漏,对有缺项的申报项目均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崔海飞,电话:3120920(办)

邮箱:bbsfxh126.com

附件:1.蚌埠市法学会2023年课题申报指南.docx

     2.蚌埠市法学会2023年课题申报表.docx

                             蚌埠市法学会

                            20233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