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检察机关:“三坚持”“三强化”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新发展
近年来,蚌埠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践行《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坚持“全面参与、多元监督”,将人民监督员工作纳入检察办案各个环节。特别是在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上,注重开门纳谏,不断丰富形式,通过建立“三坚持”“三强化”制度,着力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创新发展,实现人民监督员“真监督、真建言”。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邀请人民监督员173人次,监督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工作情况通报、检察建议研究提出等办案活动94件次,同比分别上升57.27%、104.35%。
坚持深度参与,强化人民监督员主体作用。创新探索“自选动作”,做好融合监督文章,让人民监督员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近期,市检察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优秀课件评选活动,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担任评委。活动中,人民监督员作为评委,从宣讲人形象、宣讲内容体系、课件整体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并对宣讲人的现场表现、课程设置进行点评和指导。同时,又作为监督者对活动的公开、公平性开展监督。此次活动共评选出10部优秀作品,其中2部作品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人民监督员的深度参与、客观评价,既是对全市未检队伍建设的直观了解,也有效提升了全市未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而此次活动也是市检察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内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的缩影。活动前,案管部门作为人民监督员工作牵头部门,主动与业务部门对接,提前掌握各部门监督活动安排。结合监督需求,及时商请司法行政机关抽选人民监督员参与;结合监督数量,不断均衡、优化参与方式比例,确保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高质量。
坚持精准参与,强化人民监督员辅助决策作用。今年年初,龙子湖区检察院在对该区进行公益诉讼线索摸排中,发现该区一企业存在大量兽用医疗废物违规堆弃问题,具有疫病传染风险。随即,龙子湖区检察院就兽用医疗废物监管机制不完善、处置标准不明确等问题举行专题听证,邀请龙子湖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李楼乡政府等单位代表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商共议,并邀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后,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兽用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为进一步落实整改效果,龙子湖区检察院再次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回头看”,发现相关医疗废物已全部清理,并建立了常态化的处置措施,消除了监管空白,排除了环境污染和疫病传播风险。人民监督员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对检察机关在依法保障民生安全中发挥的法律监督作用予以充分肯定。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龙子湖区检察院能动履职,通过“公开听证+府检联动”方式,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活动,主动接受监督,取得较好效果。一是紧扣群众关切,开展为民监督;二是紧抓关键环节,“因案制宜”邀请专业领域的人民监督员精准参与,助力检察办案科学决策;三是紧盯办案效果,通过“找线索”“发建议”“回头看”,确保监督落实到位。
坚持多维参与,强化人民监督员独特视角作用。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来自不同行业、熟悉社情民意、阅历经验丰富的优势,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新闻发布会等不同类型的司法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坐落于龙子湖区检察院的蚌埠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也是安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是全市未检工作的一张亮丽名片。该院未成年检察部门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安徽省巾帼文明岗”。为了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今年4月,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观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征求意见和建议。受邀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纷纷点赞,对检察机关多形式、多角度认真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及犯罪预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该院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有关法治宣传可以更加具有针对性、趣味性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专题研究,并及时落实、反馈,确保人民监督员意见“项项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张倩、赵梦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