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刷墙摔伤索要赔偿未果 法官调解化纠纷
近日,固镇法院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经过努力,该案双方当事人最终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2021年9月5日,刘某在固镇县某母婴护理有限公司粉墙时不慎从脚手架跌落,随即被工友送至医院。经诊断,刘某左足跟粉碎性骨折。9月9日,刘某在医院行左侧跟骨粉碎性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9月26日,刘某根据医嘱,出院后需进行三次复查。2022年7月1日,刘某在蒙城某医院行左跟骨骨折内固定装置取出术,7月12日出院且卧床休息3-4周左右,定期复查。
刘某认为,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雇主(朱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固镇县某母婴护理有限公司与朱某在装修施工过程中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均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此,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等费用。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了解案件经过,积极组织调解,询问双方当事人意见,找出争议焦点,耐心同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一方面对刘某的损失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确认,另一方面向固镇县某母婴护理有限公司及朱某详细讲解《民法典》中关于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固镇县某母婴护理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刘某因本起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20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汇入其账户中;被告朱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因本起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70000元,不包含前期垫付的医疗费,于2022年12月31日前汇入原告的账户中;原、被告双方就本起事件引发的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李艳平)